项目概况
?水河曾都段采区(三期)采砂企业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Y20210409-1
项目名称:?水河曾都段采区(三期)采砂企业遴选
预算金额:28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3.3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期限为河道采砂许可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水河曾都段采区(三期)采砂企业遴选
【项目概况】
?水河曾都段采区(三期)采砂企业遴选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CY20210409-1
2、项目名称:?水河曾都段采区(三期)采砂企业遴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3.35(万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在曾都经济开发区?水河段K8+200-K9+070,采区长870米,开采量约12.34万吨(实际开采量以招标人计量核准数量为准),开采后砂料、砂渣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计量、堆放。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期限为河道采砂许可期限1年内,如1个许可期限年内没有开采完,招标人对开采单位各项内容组织验收考核,在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完成合格及其他主要考核指标合格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申请下年度开采许可。对上年度合格的企业、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续签下年度开采合同。
投标申请人2017年1月以来(此时间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时间后考核)认真执行原《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投标申请文件中承诺:如中标,认真执行2018年9月30日颁布的《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3)质量要求:洗砂后建筑用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要求为合格,其他用砂或弃料可无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对产品进行抽检,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并有经济处罚措施: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其他说明:①招标人可随时对服务进行考核,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本协议;②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砂量的风险,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量的多少;采砂施工费据实结算,若实际开采方量未达到招标方量,中标方不得以此要求赔偿。③施工过程中确保水质达标,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因环保等原因需要停止施工,则可终止本协议;因环保原因导致施工终止,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有或可租赁的采砂机具(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银行账户开户资料。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在建工程、未被押证管理和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企业在册(提供2020年10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有明细的社保资料)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配备。 4、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反映状态良好,2020年12月1日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遵守国家及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没有受到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没有司法行政部门及政府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或政府采购中心等官方违法记录;现不在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被限制投标期限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最终结果以评标时招标代理查询为准,但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的,中标无效),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单位和法人代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提供本公告发布后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下载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3、方式: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和1套盖章的复印件在本代理公司报名,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电子档):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持书面申请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书面申请或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⑤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证书,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不接受法人代表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⑥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20年10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有明细的社保资料;⑦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上述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人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提供资料经查证为虚假的,不能成为合格申请人或中标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
4、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5月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联系方式:0722-3315803,3315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婧婧、刘丽冬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k142
联系方式:黄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6楼
联系方式:包婧婧、刘丽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0722-3315803,33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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