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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哈平路街道办事处

来源[未分类] 点击[35] 作者[游客] 时间[2020-10-18 17:56:52]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香坊区哈平路街道办事处_2020年冬季至2021年春季清雪服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鲁商凤凰城一号楼s栋24号门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GK-20200736

2、项目名称:香坊区哈平路街道办事处_2020年冬季至2021年春季清雪服务招标

  3、预算金额:1,000,000.00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4、采购需求:清理冰雪与拉运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模式,根据服务要求一年一签,在保证预算资金安排下考核验收合格后按年续约的方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查询网址:a.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b.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c.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2.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1)拥有相对稳定的作业队伍及机械;

(2)具备冬季清冰雪工作经验;

(3)熟练掌握清冰雪机械使用;

(4)熟悉竞标作业路段的基本情况;

(5)承诺严格按照香坊区清冰雪指挥部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任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子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鲁商凤凰城一号楼s栋24号门市三楼)。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16时00分。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于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16时00分到黑龙江子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子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鲁商凤凰城一号楼s栋24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 号),为最大可能减少公众场所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现场及评审现场将做到以下管理工作:

 

(1)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招投标活动及评审活动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体温,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发现情况异常的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及评审活动,并上报本级防疫部门;

 

(2)严格管理消毒制度,现场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将会进行严格的消毒措施;

(3)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每个供应商原则上只允许 1 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则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进入招投标活动现场及评审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后方可进入,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及评审活动。

 

2、执行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黑财办[2020]9

号文件;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等。

3、发布公告的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香坊区哈平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87968839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子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测绘路鲁商凤凰城一号楼s栋24号门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1-51877711                

   

                                                        2020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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