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田墘街道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1-1-202004-002-0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田墘街道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67,828.4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及《预算审核报告》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均持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响应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响应供应商注册,并且提供社保证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响应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8、除项目负责人外,报价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质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2)施工企业介绍信原件(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4)提供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5)提供书面承诺书是否具备能力书面承诺书声(提交原件加盖公章); (6)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1)法人代表证明书(提交原件两份加盖公章)。 (12)办理人身份证(提交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3)非法人代表办理报名手续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提供委托人(2020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或现场提供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均需加盖公章)。 (14)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广东省外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5)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证书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6)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7)拟派的施工员1名、质检员(或质量检查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的社保证明文件和有效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岗位证书副本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将上述报名材料附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核对的原件在核对后退回,报名时供应商的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经充分理解本公告的要求,采购人及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1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15时30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05月20日15时30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八十米大道财政局六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1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光成 |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孙 |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 |
联系人:陈光成 | 联系电话:0660-3424896 |
传真:0660-3434889 | 邮编:516622 |
(三)采购人: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人民东路 |
联系人:李孙 | 联系电话:0660-3439201 |
传真:0660-3433364 | 邮编:516622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汕尾市红海湾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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