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LZX采[2019]10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1—2387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地址:太原市水西门街31号
联系方式:武先生 0351—238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0351-7077533/633 13934217552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投保的险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人民币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人民币2万元)、不计免赔特约险五个险种。
全系统约有2500台车。服务期限: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唯一授权的省级(山西)分公司,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资格。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5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华润大厦T4楼15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8%价格扣除。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