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物拆除、平整、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 |||||
受采购单位: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对招标编号:BTJY10CGGK2019008,项目名称:2019年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物拆除、平整、清运工程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TJY10CGGK2019008 2、项目名称:2019年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物拆除、平整、清运工程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
2019年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筑物拆除、平整、清运工程 | (1)负责完成第十师北屯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清运、平整工作;(2)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美观,建筑垃圾要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乱倒、乱卸在施工现场,必要时场地须用防尘网全覆盖做防尘处理;(3)负责对拆迁片区内的水、电、暖、通信等设施进行维护处理,防止断水、断电、断暖等问题的发生;(4)负责对拟拆除的建筑物进行检查验收工作;(5)其他交办的事项。 | 5520000.00 | |||
预算合计(元) | 552000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府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2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同时具有建筑物拆除、清运,北屯市以外机构需通过新疆北屯市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2月21日到2019年02月27日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0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02月21日9: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7日20: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1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3月14日 10点30分 开标室二厅 开标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二楼)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9年02月21日至2019年02月27日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019年3月14日10时30分之前,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厅,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在平台上自动缴纳,不再按原有方式缴纳至交易中心账户(30861201040001531)。未在平台上缴纳成功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12、本项目采购人: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北屯市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熊磊本项目采购人电话:17797861789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北屯市额河小区3单元201室 项目联系人:张英联系电话:180958610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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